1879年 石荣霄、孙全太、天和号合股创建“荣太和烧坊”(石荣霄本姓王,为石家养子,后还姓王)。
1915年 孙全太退股,更名为“荣和烧坊”。民国政府农商部将“荣和”(王茅)与“成义”两家烧坊的酒统称为“茅台酒”,联合送美国举办的“巴拿马万国博览会”参展并获得金奖。 1918年 民国政府贵州省省长刘显世签发《省长公署指令》“荣和”与“成义”共享巴拿马荣誉,并可在产品上模印奖品,以资鼓励。 1936年 民国二十五年“天和号”老板儿子王成俊退股,石荣霄孙子王泽生拥有“荣和烧坊”全部股份。 1949年 王泽生的儿子王秉乾继承“荣和烧坊”全部财产与工艺。 1951年 政府合并王氏“荣和烧坊”等三家烧坊成立国营茅台酒厂。 1997年 茅台酒文化城为王氏“荣和烧坊”业主王秉乾塑像,记录相关历史。 2013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“荣和烧房” 酿酒厂房、曲药房等旧址为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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